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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争议

什么是商标争议

  商标争议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

  商标争议的实质是争议人认为在后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商标权益发生冲突,即与其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或者已经在市场上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而提出限制该商标使用商品范围或者撤销商标注册。

  申请商标争议必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而且商标标准注册的日期先于被争议人商标标准注册的日期;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必须是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准的图形、文字或其组合必须是相同或者是近似的。


商标争议评审程序

  商标争议对象,必须是注册不满五年的商标(恶意注册除外)。但是,对于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过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争议裁定。如果有新的事实和理由,还可以申请争议裁定。商标争议评审程序如下:

  首先,申请人须依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一式两份,提出争议理由。

  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副本交被争议人,并限期答辩。答辩以书面形式进行。必要时,可以要求争议当事人双方公开答辩。


商标争议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的理由和事实,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定。争议理由成立,撤销被争议的商标;争议理由不能成立,维持被争议的商标。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争议双方和商标局。撤销商标的,被争议人限期交回《商标注册证》,由商标局办理手续,并予公告。


商标争议所需费用

  商标争议费用上缴规费:1500元 代理费: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


商标争议流程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争议人自己办理。争议人自己办理商标争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

  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商标争议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首页);

  2、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正文样式);

  3、当事人应提交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5、交纳评审费1500元,代理费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

  6、证据材料

  (1)商标使用的时间;

  (2)商标使用的地域范围;

  (3)使用商标的经营业绩情况;

  (4)商标的推广及广告费用;